[防腐木材料]防腐木材生产国家对企业的环境保护有何规定?

2022-08-09

东莞市华昱防腐木工程有限公司,公司位于享有中国“最美小镇”美誉的东莞市清溪镇。公司前身为清溪艺丰木厂,10余年来一直致力于防腐木的生产和工程施工;是集设计/生产/施工为一体化、业内少有有实体加工工厂和专业施工团队的木结构景观工程公司,是广东地区木结构设计与施工以及生产与销售防腐木材的专业性企业。我司现有木工/钢构/土建/园林等各类工程人员30+名,工程施工实力强大、可承接各类木结构景观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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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腐木材生产规范》(GB 22280-2008)国家标准对防腐木材生产企业的环境保护有如下规定:

1、污水处理。生产企业生产中产生的废水应全部回收,循环利用。

2、地面环境。防腐处理车间和滴液区地面应进行防渗漏处理,并设立防腐处理液和废水收集装置,进行循环利用。

3、废渣。生产企业应设立防腐废渣收集装置,并采取安全可靠的处理措施,按规定集中收集处理。

4、除尘。对防腐木材进行机械加工,应按环保要求设立除尘装置,对加工产生的粉尘集中收集,按规定处理。

5、防腐剂包装物。包装物返还生产商前,应用合适的溶剂清洗干净,不应残留原液。清洗液应回收利用。包装物宜循环使用,不应用于其他用途,不能循环使用的,应按有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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